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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住房租赁过程中,有关押金、租金的纠纷一直是投诉的重点。为了堵住租房押金、租金监管漏洞,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《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意见稿),拟明确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,对于单次收取超3个月租金的住房租赁企业,需将超收租金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,租客可自行查询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至3月5日,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,在“政民互动”版块下的“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”专栏中提出意见。
近年来,为加强住房租赁企业监管、防范化解资金风险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多部门印发了《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》《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》等文件,明确要求对住房租赁企业收取押金、租金加强监督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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